华尔泰(0012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华尔泰华尔泰(SZ:001217)2025-11-05 20:16

报告义务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高、参股公司董高、各部门负责人等需报告[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报告[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报告[11]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时,报告义务人提交材料,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20][21]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协商谈判、知道或应当知道重大事项这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应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21]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报告[12] - 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17] 其他要求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下属机构及控参股公司收集、整理、上报重大信息[22] - 接触公司重大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24]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