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丽B(900939)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汇丽建材汇丽建材(SH:900939)2025-11-06 17: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3]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股东会审议[6]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反担保[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以公司出资额适用审议规定[14] - 因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相关标准适用规定[15]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期限不超12个月[10][16]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协议要求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价格政策,主要条款变化重新审批[14]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审议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决策披露[18] 豁免审议披露情况 - 部分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19] - 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如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19] - 关联人提供特定财务资助或担保可申请豁免[20]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原办法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