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6月4日获批发行8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50万元[6]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股份总数为16500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向发起人发行8500万股,占比51.52%[13] - 现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15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150万股,其中发起人国家股696.96万股,发起人法人股8653.04万股,上市流通外资股8800万股[13] 股东信息 - 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98.93万股,为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15] -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9.78万股,为国有法人股东[15] - 上海浦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726.0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东[15]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96.96万股,为国家股东[15]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696.41万股,为国有法人股东[1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额的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9]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5] - 满足条件时,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净利润的10%,近3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06]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0]
汇丽B(900939)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