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600037)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歌华有线歌华有线(SH:600037)2025-11-06 17:16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2]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9] - 自筹先投募投项目,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0]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薪酬等,6个月内可置换[11] - 超募资金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0]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7]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4] - 定期报告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6]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6] 职责与监管 - 总经理负责募投项目实施[18] - 项目实施部门制定实施计划[18]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度与会计记录[18]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8] - 保荐机构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19]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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