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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601607)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6 17:31

公司-董-025-2025-V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