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SH:603002)2025-11-06 17: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特定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近36个月违法受罚者不得被提名[10] - 近36个月受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津贴与股东定义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3] 制度修订 - 本制度2008年制定,2024年和2025年两次修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