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1992年4月29日成立时,总股本515,000,000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480,000,000股,占比93.2%[22] - 1996年3月重组后,总股本390,015,000股,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持股355,015,000股,占比91.03%[23] - 1996年增发后,总股本655,015,000股[23] - 2006年7月28日股改后,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1.10%,社会公众股股东占比11.95%,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占比36.95%[23] - 2013年6月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13,838,529股,内资股占比73.52%,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比26.48%[24]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名称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6] -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7] -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8] -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制造、销售多种设备及相关售后、技术服务等[15]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27]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部分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9][3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5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5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损失情况请求起诉[5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名独立董事,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20][1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1]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44]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176] - 公司股利每年至少派付一次,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18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4]
南京熊猫(600775)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