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600775) - 南京熊猫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7 16:31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一年,期满未调整视为连任,最长不超本届董事会任期[5]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年度结束后提交报告[9] - 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会议安排 - 每年与核数师开会两次,举行最少一次无执行董事和管理层出席的单独沟通会议[11][22]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20]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集人或核数师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21]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书面议案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形成生效决议[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21] 职责权限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有权向公司下属各部门索取所需资料[18] - 可邀请相关人士出席会议,听取外界专业意见[21][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委员会人员及变动情况[25] - 披露年报时在上市地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5]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应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6] 其他规定 - 会议有纪要,由秘书长保存传阅,决议书面提交董事会[22][23] - 委员会提意见未采纳,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