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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山科智能山科智能(SZ:300897)2025-11-07 16: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 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