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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山科智能山科智能(SZ:300897)2025-11-07 16: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选举产生,是经营管理的决 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