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 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 格自律,不得进行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纵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