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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山科智能山科智能(SZ:300897)2025-11-07 16:31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5][7] - 未来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有规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8] 关联交易事项处理 - 公司证券部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财务部配合[15] - 董事会秘书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15] - 无法认定关联人而交易,发现后应暂停并补报审批[1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推定价格、协议价[20]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少于30万元,提交总经理批准[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董事需要回避,则关联董事应回避[3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股东会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34] 关联交易监督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33] 关联交易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经营相关的部分关联交易可不进行审计或评估[3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后披露[3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等内容[41]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42]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协议金额提交审议[43]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43]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7]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后2年[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