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00553) - 关於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6: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4月29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13] - 公司住所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邮编210033[14] - 公司电话为(8625)84801144,图文传真为(8625)84820729[14] 股本结构 - 公司1992年4月29日成立时总股本为5.15亿股普通股[20] - 1996年3月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90015亿股普通股[20] - 公司获批增发2.65亿股公司普通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55015亿股[20] - 2006年7月28日后公司总股本为655,015,000股普通股[21] - 2013年6月发行258,823,529股普通股后,公司普通股为913,838,529股[22] 股权比例 - 1992年4月29日发起人持有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20] - 1996年3月后发起人持有3.550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3%[20] - 2006年7月28日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4,715,000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51.10%[21] - 2006年7月28日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78,300,000股,占总股本的11.95%[21] - 2006年7月28日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242,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6.95%[21] - 2013年6月发行后内资股671,838,529股,占总股本的73.52%[22] - 2013年6月发行后境外上市外资股242,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6.48%[22]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等议案[3] - 本次修订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6] - 有权向公司提提案的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调为百分之一以上[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1]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