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00553)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6:47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董占半数以上[4] - 委员任期一年,最长不超本届董事会任期[5] - 主任由独董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设秘书长一名,由董事会秘书担任[5]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汇报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检查与会议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每年与核数师开会两次,至少一次单独沟通会议[11][22]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20]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等可召开临时会议[20][21] 决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书面议案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形成生效决议[21] 职责与权限 - 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外审计等[7][9][11] - 有权向公司下属各部门索取所需资料[18] 披露要求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应披露委员会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5]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应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6]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8] 其他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7]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