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02388) -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职责约章
委员会职责 - 协助董事会对集团实现监控职责[5] - 审查并建议批准集团整体人力资源与薪酬战略[8] - 制定、修订及审查董事等筛选、提名及委任程序[6] - 审查和监控集团对领导层需求及董事会结构[9] - 董事会及委员会变动或空缺时提名候选人[11] - 董事任期届满时提出重新委任建议[11] - 建立并定期重检董事和高管继任计划[11] - 建立有效的董事及委员入门及培训计划[15] - 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员工薪酬政策[15] - 确保公司薪酬政策至少年度独立重检并报金管局[16] - 向董事会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及调整[17] - 按绩效目标考核高管并建议薪酬调整[17] - 检讨高管丧失或终止职务赔偿[17] - 获转授职责厘定主要人员薪酬待遇及调整[17] - 检讨审批因董事失当解雇赔偿安排[17] 委员会构成 - 所有委员均为非执行董事,法定人数为三名[21] - 人力资源部代表通常列席会议,其他人员按需列席[24] - 负责从非执行董事中提名委员,由董事会委任[28] 委员会运作 - 主席职责包括领导、确保运作、审批议程等[24] - 秘书职责包括提供支持、组织会议、审查材料等[2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9] - 有权要求集团管理层提供行政支持和必要信息[30] - 有权邀请适当人员参加会议[30] - 有权主动或应董事会委派检讨集团政策[30] - 委员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集团支付[30] - 必要时经董事会批准可设立及撤销附属委员会[34]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程序和有效性的监控及审查[34] - 不时审查职责约章的持续充分性[34] - 职责约章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订视情况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