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027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 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公司将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将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以下合 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