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解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6]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6] 聘期与限制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9]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 - 改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发现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处理[16] - 对违规责任人可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 该文件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内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