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920077)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权变动 - 市国资委与化纤集团签署国兴新材料64.52%股权转让协议,待反垄断审查[1] - 完成后,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国兴新材料股权,其成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2] - 化纤集团由委托管理方变为国兴新材料控股股东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4] 控制权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仍为国兴新材料[2][4] 其他 - 2023年12月28日授权代行管理职能通知将终止执行[2] - 公告2025年11月7日发布,备查文件有市国资委批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