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章程修订案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5-11-07 19:3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5,893,365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3] - 股东可按股份获股利和利益分配,可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诉讼[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人数多于1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5]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1] 高级管理人员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42]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害,公司或其本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等[4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51]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59]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将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2]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