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经理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