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5-11-07 19:31

接待规定 - 特定对象含持有公司总股本5%(含)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事务负责人,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0] - 接待人员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11] 活动原则 - 来访接待工作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15] - 接待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5] 信息管理 - 来访接待活动音像和文字记录可在公司网站公布[21]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建档留存[24]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发现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16] 业绩说明会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拒绝回答[18] - 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书面记录签字[19]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9]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19] - 接待人员等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应担责[1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应担责[19] - 发布内幕信息需向深交所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2][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 - 投资者调研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