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5-11-07 19:31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占比不低于20%[13]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5] 分配方式与条件 - 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可中期分配[12] - 现金分红需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资金富余[12] - 发放股票股利需经营好、具成长等条件[12] 决策程序 - 制定政策履行章程决策程序,董事会研究股东回报规划[1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与股东沟通[12] - 调整政策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调整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3] 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9]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21] - 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1] 其他规定 - 公积金弥补亏损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22] -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30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公告[22]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2]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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