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5-11-07 19: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诉讼仲裁及资产情况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8] 股东及高管情况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3] - 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等情况需关注[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22][23][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3] 报告流程及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需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6]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需分析判断并汇报[27]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有多项内容要求[27] - 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信息[29] - 董事会秘书需对报告义务人进行培训[29] - 报告义务人未履职将受处分并担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