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5-11-07 19: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对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5]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6] 报告披露时间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8]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0]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8]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实时披露[26] 会议文件报送及公告 - 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纪要报送深交所备案[34]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公告通知股东,结束当日报送文件,决议公告写明出席股东情况[35] - 公司召开董事会应通知董事,结束当日报送文件,决议公告写明出席董事及表决结果[35][36] 报告相关责任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内容无法保证或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2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3]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45]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72]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72] 信息披露流程及制度 - 定期报告编制需多道程序[39][40] - 临时报告编制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由董秘组织披露[41]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定签发等流程[62]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披露年度治理情况,包含董事会人员构成、工作评价等[3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通报给特定股东[50] - 董事、高管履职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一级保密信息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不应透露[5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64] - 公司应配备通讯设备,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6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64]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65] - 媒体采访函发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相关人员接受采访,稿件需证券部审核[67] 内部审计及信息报告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监督财务收支和内控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内部审计监管等工作[72]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6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发生重大事件应通报公司[68]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提前传播应书面报告公司[69] - 董事等应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0] - 接受委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70]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及赔偿[74] - 违规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担责[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