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科恒股份科恒股份(SZ:300340)2025-11-07 19: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7][3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为控股股东[18] - 持有股份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也为控股股东[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2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3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32]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审议[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应提交审议[32]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应提交审议[32] 会议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4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49]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董事选举 - 若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已选举的董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56] - 若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应在十五天内开会重新召集股东会[5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6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8]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7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74]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74] - 本规则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