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30118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奥尼电子奥尼电子(SZ:301189)2025-11-07 20:01

股本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由11489.6465万元增加至11639.6465万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11489.6465万股增加至11639.6465万股[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 股东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1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2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6]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5]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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