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3011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奥尼电子奥尼电子(SZ:301189)2025-11-07 20: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价格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 发生重大事件需立即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配合信息披露[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4] - 公司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依法报告、公告并披露权益变动[16]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6] - 公司变更多项信息应立即披露[16]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定稿后,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公告、归档等工作[34]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41] 其他规定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1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业绩说明会等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未公开信息知情人[3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至少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35]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6]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传闻影响股价时及时澄清[38] - 公司相关人员未及时准确报告或违规披露,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