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停止履职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时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10]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审计与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20] 独立董事建议与披露 - 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披露[13][14][15] - 履职信息公司需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1]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2]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章程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