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腾达建设(SH:600512)2025-11-09 16:00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和机构[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10]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12]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2]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2] - 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2] 重大事件披露情形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20][3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8][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2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需提前披露现状和风险[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21]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20]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23]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1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组织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2][33]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秘核稿,董事长授权披露[33] - 未公开重大信息由董事等通报,董秘判断是否披露[34] - 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指定联络人[3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实控人[38] - 公司实行严格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知情人不得泄露[38]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7]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为符合规定的报刊,指定网站为上交所网站和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42]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用新闻发布等代替报告、公告义务[43]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43] - 公司董事等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43] - 接待采访调研由董秘安排、董办协调[43] - 接待采访调研不得回答未公开信息,投资者咨询答复以公告为准[43][4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入档资料确需外传等操作需经董秘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4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公司视情节追究责任[4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规定处理[4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