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1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通知后延期或取消,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2]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无表决权[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1]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