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七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3] - 职工人数超三百人时,董事会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3]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书面等方式进行[2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应暂缓表决[29]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3]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通知董事[24] 会议记录和档案 - 会议记录应含多项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3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7] 其他规定 - “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38] - 董事会职权集体行使,闭会期间授权依章程规定[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