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奇正藏药奇正藏药(SZ:002287)2025-11-10 16: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汇报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5] 人员责任与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5]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制定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5] - 公司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1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6] 培训与追责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 信息披露违规由报告义务人员承担责任[1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