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评估报告[9]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通讯表决[21]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7] 细则相关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0] -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