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担保限制 - 公司为他人担保总额超被担保人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不得提供担保[7] - 被担保企业资产抵押价值达70%以上公司不得为其担保[7] 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10] - 单笔担保额等多种情况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调剂规定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3]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3] 管理措施 - 保证合同订立后专人保存管理并通知相关部门[16] - 公司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采取对应措施[16] - 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定期核查[16]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16] - 相关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承担责任或处分[19] 实施办法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