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博实股份博实股份(SZ:002698)2025-11-10 1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1]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比例与任期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27]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6] - 发表意见应明确,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并签字确认[27] 独立董事报告与协助 - 出现被公司免职且理由不当等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2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0] - 公司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