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持股比例未达 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3] 子公司管理机构 - 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是子公司管理机构[4] 子公司设立与变动 - 设立子公司需符合产业政策和战略方针,要进行投资论证并经公司批准[6][7] - 子公司投资变动包括中止或终止经营、增减股权等情况[9] 子公司股权管理 - 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由证券与投资事务部拟定建议书报审批[9] 人员选派与职责 - 公司推荐的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2]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13] - 公司选派及推荐人员按法定代表人出任或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提名等程序进行[20] - 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人员需依法履职并维护公司利益[22] 会议与决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17] - 控股子公司做出决议后两日内将相关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存档[17]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与投资事务部[35] 财务与筹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应遵循相关制度和公司规定[27] - 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28] - 控股子公司负债性筹资由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29] - 控股子公司投资需遵循原则并经审批[31]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33]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提供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35]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37] 考核与薪酬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和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39] 参股公司管理 - 公司对参股公司管理主要通过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实现[42]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时,股东派出及推荐人员应征求公司意见并按指示行使表决权[42] - 股东派出及推荐人员应按信息披露制度通知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并按章程行使表决权[42] - 派出董事、监事应督促参股公司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4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相同[4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4] - 本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博实股份(0026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