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 年 11 月修订)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任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选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在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内选举产生,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