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万盛股份万盛股份(SH:603010)2025-11-10 18:16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6]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人[6][7] 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未逾5年、缓刑未逾2年不能任董高[7] - 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任董高[8] 离职要求 - 离职董高2日内委托申报信息,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11] - 董高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股不超25%,离职半年内禁转[12]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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