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6][7] - 每年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8] 薪酬计划审批 - 股权激励等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批准[8] 考核流程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分五步,结果报董事会[11]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可豁免通知期[11]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五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