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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实施细则
佳电股份佳电股份(SZ:000922)2025-11-10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打造科技 创新企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科技发展规划和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