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资金占用制度 - 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3] 关联方管理 - 制作关联方清单并及时更新[4][5] - 公司及子分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 非公司高管或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6] 资金往来审批 - 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需按规定审批并签协议[6][7] - 财务人员支付关联方资金需审查[7] 资金占用防范 - 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定期检查[9]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程序并收费[10]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及交易情况汇总表[10] 违规处理措施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不能现金清偿时可用“红利抵债”等偿还[1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21]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实施条件,防止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3] - 发生资金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公告[13] - 董事长等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签字确认,必要时上报备案[13]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责任人,严重时提议罢免董事[15] - 全体董事对对外担保债务风险负责,违规担责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5]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处分[15] - 违规占用资金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对责任人行政、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