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SH:603938)2025-11-10 18:4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4]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担保除外)需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部分情况除外)需股东会审议并可能评估审计[11] - 小额关联交易未达30万或300万及0.5%标准由总经理决定[12]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4] 交易计算与定价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3][14] - 与关联人交易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4] - 部分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4]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考政府定价等多种方法[22][23] - 无法按常规定价时需披露定价原则和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8] 披露要求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需提交相关文件[24][25] - 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6]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9] 日常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8] - 可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9] - 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交易达披露标准应单独列示信息及金额[29]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非买断式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3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还需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定价政策、价格、总量等条款[3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3]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