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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玻A(000012) - 内部审计制度
南玻集团南玻集团(SZ:000012)2025-11-11 17:02

内部审计职责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22] 内部审计人员要求 - 应具备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有回避和保密义务[7]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内部审计流程 - 根据全面风险评估等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董事长批准[14] - 审计项目根据计划立项,经董事长审批后组建项目组[15] - 实施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16] - 项目组实施审计后形成报告,征求意见后提交内审部门[21] - 内审部门复核审议,经董事长审批后下发执行[21] 审计档案保管 - 保管期限自审计工作结束日期起不得少于10年[22] 奖惩措施 - 对创造显著价值的内审人员或团队给予奖励[27] - 对揭发检举等人员给予奖励与保护[27] - 对整改成效显著单位及负责人考核评优倾斜[28] - 对违规单位、个人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28] - 对违规内审人员按情节追究责任[29] -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31] 制度相关 - 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董事会批准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