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00001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 主任由全体委员1/2以上选举产生[10]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2/3暂停职权[11]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5]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2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5]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7]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27] 会议记录与决议 - 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记录[29] - 议案获规定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31]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保存不少于十年[33]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出席人员等内容[3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7]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38] 议事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