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6] - 审计委员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监督机构[7]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公开、公平等原则[10][11][12][12][13][14] - 服务对象为投资者、媒体和相关机构[1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5] - 沟通方式有公司公告、股东会等[22] 职责与工作安排 - 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筹备会议等[1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23] - 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及时公告变更[23]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分法定与非法定,均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27] - 指定《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为日常信息披露网站[43] 会议与活动 - 股东会资料由各部门提供、董事会办公室制作,经审核交股东[30]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进行[34] 其他安排 - 必要时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6] - 可安排投资者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39][40] - 必要时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注意服务对象等[40] 责任与制度 - 接待人员等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应担责[4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7][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