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华盛昌华盛昌(SZ:002980)2025-11-11 19:17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5] - 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7] - 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13] - 上市后聘任和解聘董事会秘书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13][15] - 董事会秘书四种情形之一应一个月内解聘[15] - 空缺期间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上市后报交易所备案[1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并公告[19] - 全体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非公司股东代理人出席表决[20] - 会前取得有权出席股东名册,核对资格,置备审议议案资料[20] - 协助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会,异常时说明原因并公告[21] - 协助保证股东会严肃性和正常秩序[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载明多项内容,由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名[22] - 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管理保存会议文件记录并建档[23] 细则情况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 - 细则制定于2025年11月8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