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半年一次,一般在董事会会前召开[7]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7]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董事会办公室通知相关信息[8] - 一半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8]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8] 表决与管理 - 成员不能出席可用书面提交意见[9]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