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4] - 任职期间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需披露[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应含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24] 职责履行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持股、受查处等情况并承诺履职[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承诺[7] - 公司董事履行公平对待股东、保护公司资产等忠实和勤勉义务[7][8][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照董事履行职责[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要求纠正并报告[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注控股股东等资信恶化时与公司关联情况[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6] 股份相关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异常情况需关注[14] - 公司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严格履行股份相关承诺[22] 人员管理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2]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6]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6] - 公司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27]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25]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2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秘密公开前有效[27] 会议规定 - 1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9]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30]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说明并披露[30] 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为持股比例不超50%的相关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且条件同等[32]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34] 报告机制 - 董事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形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5]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问题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36] -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报告[37] - 高级管理人员阅读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8]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会议正常开展[42] - 董事长遇重大事项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集体决策[42] - 董事长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遇问题及时召集审议[43]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5]
透景生命(3006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