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3]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非担保和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不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不超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批准[16] - 与关联自然人非担保和财务资助关联交易超30万元但不超3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非担保和财务资助关联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人单笔或累计非担保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实施交易时需对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9]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9] - 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1] 其他关联交易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7]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标准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要求适用规定[27] - 连续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7]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2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分红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31] 文件保存与披露时间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本办法“及时”指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32]
爱司凯(30052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