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透景生命透景生命(SZ:300642)2025-11-11 20: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与责任 - 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4] - 不得隐瞒身份逃避义务和责任[5]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6]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9] - 做出的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执行[9]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9] 资金与财务方面 - 其关联人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10]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不得通过非公允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14] 同业竞争与商业机会 - 控制的企业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1] - 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公司商业机会[12] 公司决策与机构 - 维护公司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独立决策[12] - 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独立决策[17] - 维护公司机构独立,不得不正当干预[13] 股份与控制权 - 转让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16]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9] - 质押股份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影响[20] 信息披露与交易原则 - 敦促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8] - 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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